大洋新聞 時間: 2014-04-03來源: 信息時報 作者: 張玉琴
  信息時報訊 (記者 張玉琴) 昨日,經廣州市法制辦審查同意的《2014年廣州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正式印發實施,除明確中小學生招生基本原則之外,還規定了義務教育階段招生的“十不准”原則,包括公辦初中、小學不准招收擇校生,不准將“奧賽”成績與招生錄取掛鉤等。
  小學招生:學位分配必須人戶一致
  《意見》提出,小學招生實行屬地管理,免試就近入學。凡2008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年滿6周歲的兒童,不分性別、民族、種族等,應當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就近入學是指相對就近,按規定,學生居住地與學校距離原則上應在3公里以內。
  最受家長們關註的當然是學位的分配,《意見》提出,小學學位分配堅持以實際居住地為依據、人戶必須一致的原則。凡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以其有效居住證明(房產證明、購房協議、宅基地證明、集資房證明、拆遷協議、租賃合同等)和戶籍證明為依據,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監護人在規定時間內到居住地所在區(縣級市)教育局按地段劃定的小學辦理報名手續即可。
  初中招生:可保留一定比例特長生
  對於初中招生,《意見》明確,具有本市戶籍且在公辦小學(含政府在民辦小學購買的學位)畢業的學生(含經審核的政策性照顧借讀生),按免試就近入學原則,在畢業學校所屬區(縣級市)範圍內升學。而具有本市戶籍,在本市民辦小學畢業或在外市小學畢業的學生,若要求到公辦初中就讀的,應回戶籍所在區(縣級市)申請入學,按該區(縣級市)初中學位分配辦法入學。同時,初中學位分配辦法也將由各區(縣級市)教育局按“免試就近入學”的原則確定;其中,可根據實際採取電腦派位、對口入學、地段劃分以及“九年一貫直升”等方式進行分配。
  《意見》還提出,小學升初中可保留一定比例的體育、藝術特長生。國家、省、市體育傳統項目學校和市教育局審核批准的藝術特色學校可按規定招收不超過當年本校招生計劃10%的體育、藝術特長生(個別集體項目學校的特長生招生比例經市教育局同意後,可適當放寬,但不超過16%)。
  據悉,各區(縣)教育局制定的當地小學、初中學位分配辦法(或招生工作細則),要在4月30日前報市教育局後印發實施。
  義務教育招生工作“十不准”
  1.公辦學校不准招收擇校生;
  2.公辦學校不准拒絕教育行政部門統籌安排的學生入學;
  3.公辦學校不准以任何藉口拒絕接收本服務區應接收的學生;
  4.公辦學校不准採取考試方式選拔學生;
  5.不准將“奧賽”成績等與招生錄取掛鉤;
  6.不准將“奧賽”成績等作為升學依據;
  7.不准在招收體育、藝術特長生時進行文化科測試;
  8.不准班額超標(小學每班不能超過45人、初中每班不能超過50人);
  9.不准在小學畢業考試前進行初中學校招生(體育、藝術特長生招生除外);
  10.小學(經市教育局審定的少兒體校除外)不准招收體育、藝術及其他項目的特長生或將適齡兒童特長與小學入學掛鉤。
    (原標題:公辦中小學不准招收擇校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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